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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薪税师新职业(工种)若干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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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浏览数: 新闻来源:未知
近期,陆续接到学员及机构就薪税师新职业(工种)相关事项的咨询,现将统一说明如下:
  1、薪税师新职业(工种),系以为申报主体,于2019年3月依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自2018年7月已开展的薪税师教育培训体系和标准,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之新职业(工种)。2019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2019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依据的申报材料及专家评审结果,对薪税师新职业(工种)进行了公示。202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2020年17号文,正式确定薪税师新职业( 工种)。
 
  2、薪税师项目集合了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力资源标准委员会等多个单位专家的理念和经验。
 
  3、薪税师项目现颁证单位为:。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目前受国务院国资委委托代管包括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中国商业统计学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等40个学会、协会和研究会,主管32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
 
  4 、薪税师项目目前开展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的培训与能力评价活动。获得一级、二级、三级持证人员全国近20000多人,今年因疫情原因,暂停了一级的线下培训,随着疫情稳定,将恢复一级的线下培训。
 
  5、薪税师项目目前已获得ATHE英国培训和高等教育认证及IFA英国财务会计师公会的认可。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在2019年专门下发了市场发[2019] 1号文,明确支持并推动薪税师项目的发展。
 
  6、全国包括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20多个省市薪税主管协会均发文认可颁发的薪税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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